Frye 规则(The Frye Rule)是美国法律中一个重要的证据标准,旨在确保科学证据在法庭上的有效性与可靠性。该规则源于1923年的Frye v. United States一案。
在这起案件中,法庭不仅首次对专家证人的资格进行了限制,还对专家证言的内容施加了约束。
该案中,Frye 被指控谋杀了一名医生。后来,他撤销了之前的供述。Frye 的律师在审判期间请求一名专家出庭作证,这位专家声称对 Frye 进行了一项当时非常新颖的测谎试验,并表示测试结果表明 Frye 的翻供是真实的——即他实际上并未杀害 Brown 医生。然而,这一专家证言并未被法庭采纳。在判决中,法官认为该测谎技术过于新颖,无法确立其作为证据的资格。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(D.C. Court of Appeals)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判决。